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考生:
根据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为防止校考引发大规模的人员流动和聚集,按照相关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相关规定,依据《长春光华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方案》要求,现将我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校考报名范围
内蒙古自治区有志报考我校表演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艺术类专业考生
二、报名考试时间
1.报名时间:2020年4月15-23日
2.考试时间:2020年4月26-30日
三、远程登陆网址
1.远程登陆报名网址:https://gaokao.chsi.com.cn/zzbm/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
2.远程登陆考试网址:https://bm.chsi.com.cn/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
四、考试相关要求
(一)考试与评审形式
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,我校校考采取考生远程在线录制、提交视频作品方式。学校组织评委对考生视频进行集中评审,并对评审全程进行录音录像。
(二)考试内容
1.表演专业
(1)古诗词朗诵(自备五言或七律诗)(1分钟以内,满分100分)
(2)单人小品(考生系统随机抽题,2分钟以内,满分200分)
2.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
(1)文艺作品朗诵(自备散文或诗歌节选)(1分钟以内,满分100分
(2)即兴主持(考生系统随机抽题,2分钟以内,满分200分)
(三)视频作品在线录制要求
报考表演、播音与主持艺术两个专业的考生,所提交在线录制的视频作品皆按如下要求:
1.表演专业:古诗词朗诵须用中景录制;单人小品须用全景录制,单人小品表演前须报所抽题目名称。录制过程中严禁切换镜头。
2.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:文艺作品朗诵须用中景录制;即兴主持须用全景录制,即兴主持前须报所抽题目名称。录制过程中严禁切换镜头。
3.考生必须素颜出镜、禁止化妆。
4.视频中不得有显示考生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,不得有考生介绍。
5.视频禁止逆光拍摄。
五、考生纪律要求
考生须严格遵守远程考试纪律要求,实人实名报名考试。我校将会对考生报名、考试、提交作品等环节进行多次身份审核。对考试违规的考生,严格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严肃处理。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,取消校考的报名和录取资格,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。同时,我校将在录取新生入学后,进行新生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。对于不合格、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新生,组织专门调查。对提供虚假作品材料、替考、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属实的,取消该生录取资格,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。对涉嫌犯罪的,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六、考生服务与咨询
对农村和贫困偏远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,可由考生本人提前向我校提出申请,学校将采取有效的助考措施,协调相关部门为考生提供视频在线录制服务。
考生可通过三种方式进行考试咨询。一是在我校“招生服务微信平台”微信公众号留言;二是拨打招生咨询电话18243046965、17743495841;三是在我校招生办官网在线咨询栏目上进行在线、留言咨询。学校将及时回复考生咨询信息。
长春光华学院招生办公室
2020年3月31日